凉入画屏秋缈缈

太岳粉

【杂谈】从明清“烈女节妇”说起,略谈当时的女性处境

    清道光年间陆以湉有本书《冷庐杂识》。其中有个性侵案件,当时的争议焦点竟是——“儿媳为反抗强暴,抓伤公公,是否属于不孝?”

    寿光李松园少司寇封,由翰林改刑部时,有翁强污其妇,妇爪伤翁面得免,畏其再逼,遂自尽。众谓伤翁不孝,不宜旌。公谓妇此时惟恐不免耳,是无妨于孝,仍宜旌。

   清代官员李封(号松园)任职刑部时,有公公想强暴儿媳,儿媳反抗抓伤公公的脸,为了躲避公公再次逼迫,只好自尽身亡。地方按部就班上报刑部要求立牌坊旌表节妇。

   刑部众人觉得儿媳伤害公公,属于不孝,不符合旌表条件。只有李封认为儿媳是形势所迫,可以旌表。李封的力排众议传为美谈。

   然而,是不是有哪里不对?大家热火朝天讨论是不是节妇,没人追究这个公公的责任,绳之以法吗?就逍遥法外了?



   《冷庐杂识》里面这种读来气愤的烈女记录还有多处,再举一处。这是一个因为只美貌“原罪”就被乡人强行献祭的可怜女子绛雪。

  【吴烈女】

永康吴教谕士骐之女宗爱,字绛雪,国色也。幼慧,十余岁,父教令作诗,诗辄工,兼工绘事。

   康熙十三年,耿精忠伪总兵徐尚朝陷处州,尚朝令人宣言曰:“以绛雪献者免。”众议行之以纾难,势汹汹。绛雪念徒死贻桑梓忧,乃伪请行,至三十里坑,投崖死,年仅二十四。


    绛雪国色,能诗善画。叛军攻来,头领说把绛雪献出来就可以免一州之难。大家一致认为绛雪应该为了拯救全州而去,气势汹汹。绛雪只好假装前往,路上投崖自尽——如果绛雪到了叛军营中,结局大致也是被摧残而死。


   道光年间,永康县丞哀怜绛雪死了一百七十年,没有一个人纪念她,于是收集绛雪遗诗两卷刊刻。

    绛雪的遗诗《春晓寄二姊》“山含软碧犹春雨,门掩浓阴半落花。”不知绛雪死前,有没有怨恨这个春雨落花却遍布道德绑架之恶的人间。



    从下表可见,明朝烈女节妇的官方记载出现爆炸式增长,总共35829人,人数为之前历朝总和的29.12倍。即使考虑历朝史料完备性的差异,悬殊仍令人咋舌。

    数字猛增后面是巨大的现实利益驱动。洪武三年规定:“民间寡妇,三十以前,亡夫守制,五十以后,不改节者,族表门间,除免本家差役。”家族里出烈女节妇可以免除全家族差役——自然,是夫家——明朝几乎每户每年都必须应繁重的杂役,在免除差役的现实诱惑下,各种强迫寡妇守节,甚至等不及寡妇守到五十岁获得旌表,直接毒杀或饿死寡妇,对外声称自愿殉节的事层出不穷。null

      清朝仅统计顺治、康熙年间数据,姑且从方志管窥蠡测。徽州《歙县志》至民国年间共16册,其中《列女传》竟占4册,只是一县,所载明清两代烈女节妇8606人——《列女传》约等于《烈女传》。



     平民女性处境如此,贵族女子是否处境会不同呢?男权社会里,没有能逃脱妇德这张天罗地网的女子。

      从印象中最尊贵的公主说起,明代中晚期,万历皇帝的胞妹永宁长公主择婿,司礼监太监冯保收受贿赂,选择一位身患痨病的富家子弟梁邦瑞,婚礼当日,梁邦瑞竟鼻血不止,沾湿礼服,几乎无法完成仪式,而太监们竟还坚称是挂红吉兆。梁邦瑞在结婚后不到两个月便告身亡,永宁公主终生不识闺房之事。 (明 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 卷五》 【驸马再选】)


   明皇室规定,公主只在驸马府里度过大婚一夜,便要搬回后宫居住。驸马想入宫,要得到管事女官的同意,公主必须时常贿赂女官,否则夫妻无法相会。

   万历皇帝与郑贵妃的女儿寿阳公主,和驸马感情甚笃。因女官阻拦进宫产生冲突,女官召集十几个宦官在宫门口把驸马殴打得头破血流。事后打人者毫发无伤,公主和驸马反因违反宫规,被万历下旨切责,罚三个月不得会面。



   公主如此凄惨,可以说是宫规限制。那么一品官的女儿,家世煊赫,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,是否会幸运一点呢?

    以我较为熟悉可以信手拈来的几位内阁大学士的女儿举例。

    万历初期内阁首辅张居正权倾朝野,有六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,史载“貌美如天人”,张居正非常疼爱这个女儿,为她精挑细选官职不高,才貌显著,品行谨慎的同乡之子刘戡之为夫婿。出嫁后,刘家立即教育张小姐不要以为父亲官位高就可以任性,张小姐也非常谨慎勤俭,在夫家勤做家务和针线,和平民女子没有区别。(李维桢《大泌山房集 卷之一百十九 祭张夫人》)后来万历清算张家,年轻的张小姐在夫家不明不白死去,夫家以“羽化飞升”解释她的死。(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》)

    

     万历中期内阁首辅王锡爵的女儿王桂,未婚夫死了以后立志守节,出家改名“昙阳子”,后来选择“白日飞升“,年仅23岁。虽然是自发的选择,也是节烈观的阴霾下的牺牲品。

    

    万历中期内阁大学士沈鲤,女儿婚后发现丈夫沉迷龙阳,不与她同房,沈鲤女儿无可奈何,只能委婉劝丈夫她的婢女很多,可以随便挑。她的丈夫不听,不久染上疾病一命呜呼,沈鲤女儿守寡终身。这个史料中的婢女们处境又更卑微,完全没有性的自主选择权。


    整体灰暗的时代基调下,也有偶现的思想光芒。

     这里也以张居正为例,万历皇帝大婚时,太后委托他注解班昭《女诫》给皇后看。

    种种信息表明,张居正其实不大愿意接受这个任务。他在注解中尽可能掺杂表达了自己的见解,说”夫妻相须为用,夫有夫之道,妇有妇之道,若夫不能尽夫道则不贤。夫妇二人,虽有男女不同,其相须为用,所系甚重之义则一也。“阐明夫妻的责任是对等的,不能片面要求妇道而忽略夫道。

   张居正的儿子张懋修明确反对缠足,说首先提倡缠足的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,”使闺女刖刑一世,此俗大可革也“,表明这是对女性身心的戕害,呼吁废除缠足习俗。


   此种思想,让人在为女性的处境悲凉嗟叹之余,也看到不同的声音。一个健康正常的社会,女性不该是男性的附属,也不应该成为牺牲品,正如近代秋瑾的诗,“休言女子非英物,夜夜龙泉壁上鸣”,谨以此文希望每个人所处的世界越来越好,希望几百年前的绛雪那个“山含软碧犹春雨”的情境不会永远是幻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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