凉入画屏秋缈缈

太岳粉

《明代江南土地制度研究》读后感

 带病看完了这本书,写个简短读后感。


  明朝的税粮(户部对田赋的称呼)征收制度从立国起采用实物税形式,纳税方式是纳税人将粮食运到指定地点。同时各地的税额并不统一,计算方式紊乱。

  从15世纪前期宣德年间开,这种税粮制度带来的弊端日益显现,主要有:


  (1)纳税过程占用劳动力,导致土地抛荒,民间余粮匮乏。因为要纳税人自行将粮食长途运输到指定地点,在这少则一个月多则大半年的运输过程中,家中少了一个壮劳力,影响农耕和粮食产量,没有粮食积储,遇到荒年极易断粮。


  (2)粮长等基层官吏权力的扩大化,并导致进一步的贫富两极分化。由于上述运粮问题,稍有资产的家庭贿赂粮长,可以获得较近的指定地点。而贫困家庭往往被要求运粮至千里之外。如江南三角洲运粮至北京,付出劳力同时还必须自行租赁运输船只。如此恶性循环,导致富者愈富,贫者愈贫。


  (3)实际操作中,运输中的损耗造成应纳税粮额度循环上升。长途运粮过程中粮食损耗不可避免,有时损耗竟然达到50%。为了确保到达目的地时足额缴纳税粮,地方官员把预期的损耗值直接加在税粮中,各地标准不一,比较常见的是每石加耗6斗,极大增加了百姓负担。

  更为荒谬的是,加耗额成为常规以后,官方索性把加耗额也当作应纳税粮的一部分。为了确保加耗额的足额征收,又额外增加新的加耗额。


  (4)催生人口大量流失,进一步加重百姓负担。日趋沉重的税粮导致百姓不断冒险逃亡。如较为富裕的苏州府,在宣德年间,实际逃亡纳粮户至少占总户数1/10,给地方治理带来不稳定因素。

  同时,由于纳粮户流失,地区总税额不变,分摊到未逃亡百姓身上的税粮更重,造成恶性循环。


  (5)官田民田税额倒置。明朝土地分官田(国有土地)、民田(私有土地)。官田税重,民田税轻。但在现实中,税轻的民田反而大量被富豪占有,贫穷百姓只能耕种税重的官田。


  (6)矛盾积蓄引发基层冲突。在民风相对温和的江南地区,宣德年间起,就不停爆发百姓集体反抗杀死粮长的案件。


  鉴于这些弊端,地方官员中的有识之士权衡利害,希望能长期维持地域社会的稳定,不停自行探索税粮制度变革。但由于缺乏顶层推动,各自为阵,缺乏连续性、规模性、制度性。

  同时,地方官员也不停上奏指出以上弊端,但大部分被无视,回音寥寥。


  真正的顶层变革来自16世纪后期张居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清丈田亩和一条鞭法。通过这次变革,官田民田不再区分税额,实物税改为货币税,合赋税和徭役为一体,人身依附程度减轻。由于清丈出大批官僚富豪的隐匿土地,而一地应纳总税额不变,由此,贫苦百姓纳税负担减轻。赋税体系通畅,做到了“民不加赋,而上用足”。

  一个改革家并不一定要发明什么制度,他注意到了一种通过实证行之有效的措施,不顾庞大的利益 集团的抵制,乃至不顾身家安危(在方志可以看到,有利益受损的地方豪强试图杀害执行清丈田亩的官员),以强大的执行力推广到全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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